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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03 17:53      来源: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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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持续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突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备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全局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头雁”带动作用,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学习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材料摘编,重点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应知应会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等专题集中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水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并于2月组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综合运用学法用法平台、网站、公众号、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力度,将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深入全体党员干部。

    二、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公共服务、强化社会监督是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党政一把手是实现该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各处室同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明确要求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由党组会专题研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完善改进措施,推动全局形成重视法治素养、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三是全面梳理法治建设工作。以法治督察为契机,对照督察要点全面梳理法治建设工作,查找差距、补齐短板,重点围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普法以及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细化分解落实,制定任务清单,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四是落实年终述职与述法工作制度。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述法相关要求,围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就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撰写述法报告。

    三、提升依法全面履职能力

    提高对依法履行电力领域行政执法职权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客观性、严肃性。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权。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梳理行政执法对象库,对3个执法对象开展电力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并对相关执法事项结果在政务网予以公开。依托区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实时上报行政执法信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工业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在执法活动中深入开展“嵌入式”精准普法,使工业领域普法宣传由静态普法变成动态普法。

    四、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

    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大组织保障力度,起草过程中注重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细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流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的作用,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原则,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修订、废止等建议,并做好备案工作,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

    五、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

    根据《滨海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的重视程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项部署,明确相关程序职责,使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形成闭环管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按照《滨海新区重大行政决策卷宗整理指引》要求完善组卷、装订,通过组卷及时查漏补缺。持续认真落实工作要求,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六、推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增强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梳理、规范执法事项,推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其配套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电力执法等重点执法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监督作用,加快行政执法业务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和执法规范培训,组织全部行政执法人员3名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制定信息发布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行政复议系统数据信息,推进行政复议案件网上批转办理,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和《天津市滨海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持续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围绕市场经济运行各领域各环节,对参与市场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依法推动信用建设。在与各类市场主体对接过程中积极推进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大力宣传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让“诚信天津”成为企业诚信经营的一张信用名片。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将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完善政府诚信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推进“诚信天津”建设,大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机关干部法治教育

    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开展了4次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学习《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民法典》主题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共性学法清单”和“共性题库”等学习。组织督促工业和信息化系统领导干部56人参加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进一步提升行政人员专业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九、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拓宽法律顾问工作广度深度,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和具体行政行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及论证意见,防控决策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按照时间节点完成2022年度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备案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登记,完成报送2022年度执业业绩情况报告。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流程,充分发挥把关作用开展法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20项。

    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深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普法,制定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工业和信息化局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一是坚持以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天津社会信用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公共法律法规为中心,结合业务工作,突出工业节能、清洁生产、电力、军民融合发展、中小企业等职能领域法律法规为特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重点宣传《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制造业立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以及《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指导推进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升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全社会树立浓厚的法治意识。二是以“滨海新区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微信公众号为主要线上宣传阵地,结合业务领域,向企业普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广宣传。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面向重点行业企业集中开展普法工作,结合电力领域执法向执法对象普及《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的法律意识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标准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不足之处: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系统化机制化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普法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三是法治力量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其主要原因是我们对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系统和深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中改革创新意识不强,个别机关干部还存在不同程度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对履行工业和信息化职能的重要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创建优秀法治政府部门为目标,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用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和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法治工作走深走实。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减少职能重叠、多头执法、效率低下和干扰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等问题,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牢固树立职权法定、程序正当的执法理念,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共存、教育与处罚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改进执法方式。推动工作平台运用,通过分级分类监管、信用监管强化执法精准度,有效提升执法监管信息化、公开化,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执法的执法队伍形象,实现执法质效的进一步提升。

    四是加强统筹和协调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推进市区两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执法系统数据完善,持续完善权责清单建设,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提升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水平。

    五是加大普法宣传,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从工作实践角度出发,强化行政人员的法治教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和权责清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及面向社会公众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创新普法形式,加强典型示范经验宣传报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每一次服务企业、深入群众、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公民法治意识,让法治成为公民的信仰和生活方式,引导群众逐步形成法治观念,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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