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
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等相关要求,紧紧围绕部门职能开展工作。现将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对我局执法证件进行清理,共注销、作废8张执法证件。积极协调市级主管部门组织电力专业法律培训、考试,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7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全局持证人数共计8人,其中在岗持证人员6人,履行清洁生产领域执法权责的有4人,履行电力领域执法权责的有2人,做到全员执法,参与率达100%。
同时推动经开区、保税区和高新区等开发区组建电力行政执法队伍,经开区2人次通过公共和专业科目考试,保税区4人通过专业考试,高新区2人通过专业考试。
二、落实行政执法制度
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共有23项行政职权,包括19项行政处罚类、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和2项其它类别职权,按照区级法治部门要求,利用滨海政务网及时做好权责清单公示工作,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提高对依法履行清洁生产、电力行政执法职权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利用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提高执法效率,按照要求实时做好执法信息归集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客观性、严肃性;配备1名法制审核人员,超过执法人员总数5%,严格按照法律要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由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审核”,目前行政执法暂未作出行政处罚。
三、履行行政执法职权
2020年,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结合全区清洁生产、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印发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清洁生产和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建立行政执法对象库,完善录入区级行政执法平台信息,强化行政执法职权履职。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租赁专网接入区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检查暂行办法》要求,依托区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在线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我局共有主动履职的行政处罚类权责18项,其中清洁生产权责6项,电力权责12项。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20次,其中清洁生产领域执法14次,电力领域执法6次,检查事项覆盖我局所有法定职权,执法权责覆盖率达到100%,顺利完成行政执法计划目标。全部执法行为符合规范程序,判断有理有据,确保了执法准确性、公正性。局法制审核员负责案卷评查工作,主动抽查案卷2件,超过评查率5%以上要求。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了清洁生产、电力领域的监督作用,但与新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着“智慧执法平台操作不够娴熟,个别案卷存在检查附件不够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执法效力,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程序、标准等方面的培训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结合新区清洁生产、电力工作现状,审慎制定行政执法计划,通过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水平。
2020年1月1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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