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实施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4-02-24 00:06      来源: 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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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滨工信发〔2024〕3号

    关于实施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各街镇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总体要求,根据《2023年天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天津滨海新区作为国家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之一,为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探索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有效模式,全力推进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思路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供需互促、协同联动、打造试点、复制推广”的总体思路,采取“平台化支撑、分行业推进、精准性服务、轻量级改造、项目化管理”等推进方式,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着智能测控装备制造业、重大成套设备制造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等试点细分行业(以下简称试点细分行业),建立“试点企业+主承包服务商+数字化服务商”联动机制,实施“一企一案”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和SaaS云化服务应用,培育本地数字化服务商,形成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打造数字化改造标杆企业,加快复制推广应用,全面提升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

    二、遵循基本原则

    围绕试点细分行业,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痛点难点,围绕企业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绿色、安全目标,分业试点、分级推进。搭建数字化转型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发挥主承包服务商和数字化服务商能力,挖掘行业数字化改造“共性+个性”需求,打造“N”共性数字化应用场景加“X”特色应用场景,通过“试点协同,集群推广”的方式,全面推动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三、明确工作目标

    到2025年,推动一批试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树立一批数字化转型试点样本,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培育一批优质数字化服务商,开发一批优秀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小快轻准”解决方案,打造一批试点“链式”转型模式,推动滨海新区创建“水平高、示范强、效果好”的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实现500+数字化改造目标。全面提升试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到2025年,试点行业规上中小企业参与试点改造的比例达到90%以上,且参与试点工作的所有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数字化水平,达到三级水平的企业不少于50家,达到四级水平的企业不少于20家,试点中小企业上云用云数量达到320家以上。

    ——树立“10+20”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到2025年,加快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复制推广,总结10个可复制可推广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不少于20个。

    ——搭建“30+50”数字化转型供给体系。遴选数字化服务商不少于30家,到2025年,“小快轻准”解决方案达到50个以上。

    ——打造“6+”试点细分行业“链式”转型模式案例。推动链主企业通过产业纽带、上下游配套、开放技术、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打造“链式”转型模式案例不少于6个。

    ——提炼“5+”行业创新性或地方特色的典型做法及模式。总结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和典型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数字化转型经验,到2025年,提炼创新型或滨海新区特色的典型做法及模式不少于5个。

    四、实施工作内容

    (一)统筹用好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

    规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定《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持内容、方式、额度、资金审批、绩效管理等内容。统筹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级街镇资金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专项配套资金,保障与中央财政试点城市奖补资金1:1配套,支持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

    (二)遴选高水平综合管理服务商

    采用项目申报评选方式,遴选高水平综合管理服务商(联合体),提供专业一体化全过程咨询,围绕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建设工作目标、实施内容、资金分配和使用、绩效管理等相关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全面策划、统筹、管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数字化转型人才培训,拟定相关文件及流程,协调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工作、主承包服务商、数字化服务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项目申报和验收的评审工作,保障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高质量完成。

    (三)遴选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服务商

    采用项目申报评选方式,遴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智能化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商(或联合体),对标工信部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中对于城市试点项目管理要求,搭建专门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应用自然语言识别、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实现政策信息发布、政策管理、政策精准匹配等政策服务功能;支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提供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过程管理、项目实施跟踪、项目信息统计分析等服务;服务试点中小企业、主承包服务商、数字化服务商,实现搭建供需大厅、供需资源推送、合同管理、产业运行监测等数字化管理服务。

    (四)遴选数字化服务商

    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上云上平台、软件和设备、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化服务商,形成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和“小快轻准”产品服务目录。入选的数字化服务商按照公共管理服务平台要求,上传“小快轻准”产品服务,参与和承接全区数字化转型企业改造提升项目。

    (五)分行业选定主承包服务商

    在遴选出的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中,通过自主申报,择优选定服务能力强的主承包服务商。每一试点细分行业确定一家主承包服务商,总体负责推进该行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主承包服务商要按试点工作任务要求签订承包任务书,并以优化组合方式组织入选的数字化服务商自主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数字化转型实施等工作。对主承包服务商实行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结合企业反馈意见,定期调整和补充。

    (六)全面开展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行动

    结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主承包服务商遵循“分级分类、一企一策”原则,主动对试点企业进行咨询诊断,逐一形成企业认可的咨询诊断报告。

    (七)组织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

    主承包服务商按照咨询诊断报告,组织数字化服务商与试点企业逐一制定数字化转型方案,按程序报批、公示后,由主管部门、数字化服务商、试点企业签订项目任务书并拨付相应资金,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提升。各开发区、各街镇要成立企业数字化转型攻坚小组,主动上门服务,全力动员转型意愿不强的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

    (八)做好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管理

    充分发挥数字化转型公共管理服务平台的管理服务作用,所有数字化转型的政策信息要依托平台进行发布、上传和管理;所有服务商要在平台上发布各自的“小快轻准”产品和数字化转型服务信息;所有参与数字化转型试点的企业,要在平台上进行注册认证并上传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的相关材料;所有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动态进度等信息要同步上传国家平台。

    (九)做好试点中期绩效评价工作

    按照国家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底前进行中期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拨付奖补资金的重要参考。综合管理服务商同步做好区域、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的典型案例和改造经验总结,提炼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功经验与成效,并结合国家对于城市试点中期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完成试点城市中期绩效评价工作。

    (十)完成试点验收并开展复制推广

    全面总结试点工作,从企业应用成效、数据贯通程度、投入产出比等方面评价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评选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评选优秀服务商和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形成复制推广样本。按照国家对于城市试点的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完成试点城市验收工作。

    五、做好推进计划

    整体工作分两个实施阶段推进。

    (一)第一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

    1.2024年1月—2024年3月:确定综合管理服务商、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商、数字化服务商、主承包服务商等优质服务商遴选。    

    2.2024年4月—2024年5月:全面开展咨询诊断工作,推进试点企业建设,开展调研和“N+X”清单编制,形成含数字化转型建议实施内容和实施目标的数字化诊断报告。

    3.2024年6月—2024年7月:组织企业申报2024年数字化转型项目支持资金,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并拨付专项资金。

    4.2024年8月—2024年12月:跟进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总结评估第一个实施阶段绩效,提炼总结典型案例,完成试点中期绩效评价,为第二个实施阶段推进做好前期准备。

    (二)第二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

    深入推进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保证三级、四级数字化转型任务完成,推动规上中小企业“应改尽改”,开展标杆企业、优质服务商等标杆示范遴选。

    完成整体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验收工作。

    六、保障试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依托工作领导小组,区财政局、区工信局等部门协同,做好数字化转型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财政政策支持、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

    (二)加强人才培训

    加强数字化转型指导宣贯,支持综合管理服务商组织主承包服务商开展人才培训工作,强化企业数字化转型“一把手”工程意识;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数字化培训和实训参观,提升数字化系统管理运营绩效;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技术骨干实操培训,为企业一线操作工人提供现场跟班实训,帮助企业培育一批复合型应用人才。

    (三)加强政策协同

    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作用,加强央地政策资金协同,统筹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级街镇资金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专项配套资金,保障试点城市奖补资金比例不少于1:1。

    (四)加强宣传推广

    广泛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活动,充分调动试点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等多方的积极性,总结企业、服务商典型案例和改造经验,对数字化转型优秀标杆企业、典型案例等进行宣传推广,积极营造全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良好氛围。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财政局

    2024年2月19日

    (联系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赵 堃 022-66707655  

    区财政局  齐义伟 022-6530690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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