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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和东疆 完成跨境电商B2B业务试单
发布日期: 2020-07-05 09:19      来源: 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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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零点18分和零点46分,在天津市商务局、天津海关的大力支持下,天津港保税区国际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天津群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分别完成海关总署跨境电商统一版“9710”和“9810”贸易方式的跨境电商申报操作。同一天,跨境电商出口“9710、9810”全模式业务试单也在东疆完成。

    据了解,2020年6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确定于2020年7月1日增列“9710”、“9810”监管代码用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9710”为“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9810”为“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同时,因货物种类不同,相关企业申报“9710”、“9810”模式时,可分别通过H2018系统和海关总署跨境电商统一版系统进行操作,此次保税区企业即为海关总署跨境电商统一版首单。

    值得一提的是,7月1日,保税区也完成了H2018系统的申报放行,其标志着保税区已实现跨境电商B2B出口4种模式全覆盖。截至目前,天津港保税区已具备开展跨境电商所有贸易方式的全部功能。

    此外,7月1日凌晨,跨境电商出口“9710、9810”全模式业务试单也在东疆完成。

    东疆作为北方重要跨境电商海港口岸,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始终全力推动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双向发展,已于6月完成“1210”出口业务试单。

    此次跨境电商“9710、9810”出口业务试单成功,标志着东疆成为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全模式试通区域,具备完整的跨境电商业务通道。每日新报记者 史翔昆 王祖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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