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
一、补充完善执法对象库,开展电力行政执法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要求,针对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我们补充完善执法对象库,并将执法对象库分为物业企业类、供电企业类、电力用户类,共计入库执法对象35个。通过滨海新区智慧执法平台,制定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对照电力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先后对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分公司、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渤化石化有限公司、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天津滨海公司、天津顶正印刷包材有限公司、天津第五中心医院、天津市泰达医院等13家执法对象开展电力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并对相关执法事项结果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予以公开,实现12项执法权责全覆盖。
二、印发文件规范高压线下施工作业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高压线下施工作业审批事项监督管理,构建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的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规范高压线下施工作业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各供电企业贯彻执行。全年累计对区政务服务办推送的12项高压线下施工作业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管,实现闭环管理。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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