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支持性政策(整理版) |
序号 | 政策名称 | 文件名称(文号) | 主要条件 | 评审单位 | 新区组织申报部门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1 | 智能化改造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支持制造业企业购置机器人、数控机床等先进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采用奖补的方式进行后补助,给予申报项目中核定设备总投资10%的资金支持,每个项目资金支持总额最高5000万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型升级室 | 李德震66707629 |
2 |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支持我市企业围绕五种智能制造模式,鼓励新技术集成应用,建设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对符合天津市2021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的试点示范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智能装备室 | 张风军66707646王佳丽66707647 |
3 | 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紧密围绕十大重点领域,适当兼顾优势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重点在五大模式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广应用,对符合天津市2021年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要素条件的项目,给予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智能装备室 | 张风军66707646王佳丽66707647 |
4 | 支持工业互联网内外网络和标识解析体系建设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支持“5G+工业互联网”内网建设改造、工业互联网企业外网建设升级及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相关领域的集成创新应用,其中被认定为当年市级工业互联网网络集成创新试点示范的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或获得国家重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与通信发展室 | 王晓武66707621 |
5 | 支持5G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支持企业围绕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智慧港口、智能电网、智能网联车、智慧商圈、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媒体等应用领域,加快5G网络部署,打造5G创新应用,其中被认定为当年市级5G应用试点示范的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2019年以来,被认定为国家试点示范的项目,给予项目总投资50%的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2019年以来得到国家重大专项资金支持的5G应用项目,按国家支持金额给予等额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与通信发展室 | 王晓武66707621 |
6 |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支持集成电路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对2020年(含)以后获批国家“核高基”和“芯火”双创基地(平台)项目,按实际获得国家支持金额给予等额资金支持,每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对2019年、2020年工信部批复的未要求地方配套的集成电路领域重大项目,按实际获得国家支持金额给予等额资金支持,每个项目累计支持最高1000万元;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发展,对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同一企业每个档次只能申报一次;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工程产品流片,对上一年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照MPW(多项目晶圆)加工费60%,首次工程批流片加工费(IP授权费、掩膜版费、测试化验加工费)20%给予支持,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投入。以上两项合计,同一企业每年支持金额最高300万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室 | 郭丽66707634尹新媛66707619 |
7 | 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对2020年获批工信部新一代人工智能、车联网产业发展及服务支撑等国家级专项资金支持,给予每个项目总投资30%、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2020年获批工信部新一代人工智能、车联网产业发展及服务支撑等国家试点示范的项目(平台)立项及称号的,给予每个项目总投资3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支持。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室 | 滕慧洁66707636 |
8 | 支持应用场景建设项目(人工智能、车联网产业发展支撑服务平台建设方向)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训练资源数据平台、标准测试服务平台,以及人工智能创新平台等建设项目。车联网领域,支持车联网技术训练资源库、车联网研发创新平台、云控管理与数据交互综合平台、测试验证支撑平台、信息安全保障平台等建设项目。对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20%,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室 | 滕慧洁66707636 |
9 | 支持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硬件方向)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VR/AR、区块链等技术开发的电子信息产品并广泛应用于工业、教育、健康医疗、交通、安防、智能家居、虚拟现实等领域场景,包括电子元器件、智能终端、电子设备等。对示范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室 | 滕慧洁66707636 |
10 | 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对于入选工信部公布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的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入选工信部公布的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企业,按每项产品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当年累计最高30万元;对于入选工信部公布的“能效之星”产品目录的企业,给予每项产品3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当年累计最高60万元;对于入选工信部公布的能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入选工信部公布的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入选工信部公布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的企业,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入选天津市市级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评定为国家级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项目且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的单位,给予国家奖补金额20%的配套奖励,最高500万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法规室 | 张靳66707663 |
11 | 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支持已完成批复建设的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软件,搭建和改造研发、试制和检测平台等,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建设。对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最高500万元的支持。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智能装备室 | 张树理66707645 |
12 | 支持创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支持创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上一年度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智能装备室 | 张树理66707645 |
13 | 制造业单项冠军项目申报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支持企业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不断提升生产技术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产品,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被列为市级单项冠军培育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发展室 | 黄宗文66707638 |
14 | 市级领航企业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遴选在国际国内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在技术、标准、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强话语权和影响力,综合实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对列为市级领航培育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主营业务年销售收入每增长10%,每年再给20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600万元。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亿元。评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发展室 | 黄宗文66707638 |
15 | 支持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其项目总投资的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要求在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考核评价或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自主评价中,任意一次成绩不低于70分。且项目实施须在申报当年启动,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智能装备室 | 张树理66707645 |
16 | 工业企业智能化升级方案设计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对满足条件的工业企业购买专业机构方案设计服务,编制智能化升级整体解决方案,并已依据方案启动实施建设的,按方案设计服务费用的50%给予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补贴政策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智能装备室 | 王佳丽66707647 |
17 |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支持企业建立、实施和保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鼓励企业采购贯标咨询服务,加快提升信息化应用基础和管理水平,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补贴资金与企业已获得国家、市、区级之和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智能装备室 | 张农66707644王佳丽66707647 |
18 | 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服务商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支持供应商为用户提供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单个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奖励金额不超过相关合同累计额的20%,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智能装备室 | 王佳丽66707647 |
19 | 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鼓励企业开展区域、行业或企业级等多层次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按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支持。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智能装备室 | 王佳丽66707647 |
20 | 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示范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对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示范项目,按照企业上云实际支出总额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助;企业上云上平台云惠券项目,对为企业提供“云惠券”抵扣服务的云服务商进行“云惠券”的兑换。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智能装备室 | 王佳丽66707647 |
21 | 支持新型智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支持千兆接入光网络单元规模部署。奖励标准为100元/台,每企业总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内容分发网络优化提升。用户在30万(含30万)到100万户之间的奖励600万元,100万(含100万)到200万户之间的奖励800万元,200万(含200万)户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与通信发展室 | 王伟66707621 |
22 |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对我市企业2020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增幅超过20%且达到1亿元、5亿元和10亿元的,给予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资金奖励,奖励资金需用于研发投入;对获批国家工信部高质量发展项目中的信创软件项目给予配套支持,按照国家支持资金1:1的比例一次性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首版次软件额度最大的三个销售合同给予实际金额20%,最高200万元的奖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室 | 郭丽66707634 |
23 | 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壮大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支持本市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以及相关核心零部件等智能装备(具备自感知、自学习、自适应、自控制的装备)生产企业,按销售额度的10%给予事后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智能装备室 | 张风军66707646王佳丽66707647 |
24 |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应用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参照《天津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指导目录》(指标作为参考项,不作为硬性指标),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按照销售额的10%给予补助,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支持总台(套)数量,不超过三批次,累计不超过100台(套)。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智能装备室 | 张风军66707646 |
25 | 区块链产业发展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支持区块链技术研发项目,支持企业进行基于信创区块链技术的通用产品研发和区块链底层核心技术研发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对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10%,最高不超过200万资金支持;支持示范性区块链场景建设,支持企业运用区块链技术打造面向制造业、物流、医疗、能源、电力等重点行业的示范性平台和应用场景项目。在项目申报时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项目完成时间为2021年且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对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500万资金支持。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室 | 郭丽66707634 |
26 | 支持应用场景(人工智能)建设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推进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落地应用,赋能于交通、医疗、教育、就业、安防等公共服务领域。按照项目实际合同额中人工智能相关部分的2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奖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室 | 滕慧洁66707636 |
27 | 支持应用场景(车联网)建设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鼓励车联网车载终端、路侧终端等智能化基础设备设施规模化部署,支持高精度地图、车路协同云控平台等车联网信息化系统建设,并开展智慧出行、短途接驳、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环卫作业、特种车辆等车路协同应用,探索车联网运营管理模式。对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20%、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智能装备室 | 张风军66707646 |
28 | 军工资质奖励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对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等军工资质证书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证书20万元。其中,对同时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的单位,只对其中一种给予补助。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军民融合室 | 赵楠66707651 |
29 | 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 | 大数据产业重点信创项目研发,面向重点行业领域,支持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围绕数据采集存储、分析挖掘、安全保护等环节突破关键技术瓶颈,研发大数据存储管理、大数据分析挖掘、大数据安全保障等领域产品。项目应于2021年底前建设完成,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对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500万资金支持;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并获得批复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500万资金奖励;支持企业提升数据管理能力,对首次通过国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DCMM)”二级和三级评估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4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四级和五级评估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室 | 滕慧洁66707636 |
30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 | 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入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OTC)挂牌展示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对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种子企业挂牌展示的费用给予补助。对在库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分别给予累计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的融资贴息贴保补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与交流合作室 | 吴娴静66707657 |
31 |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及原有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的通知》(津工信政法〔2021〕19号) | 具备稳定经营能力,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原则上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原则上50%以上。有专门负责工业设计的部门和固定工作场所,具备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能够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和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及教育培训。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在中国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有较高的工业设计研发投入,工业设计已在产业链、价值链发挥了重要作用,设计产品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每年成果转化不少于2项。从事工业设计的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评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发展室 | 黄宗文66707638 |
32 | 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国家级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市级示范培育工作的通知》(津工信政法〔2021〕6号) | 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培育,企业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原则上达20%以上。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培育。针对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的项目进行培育。评为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发展室 | 黄宗文66707638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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