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级
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街镇,有关单位:
近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工信节能〔2020〕4号),现转发给你们(附件1)。我区共10家企业列入国家绿色工厂名单,8家企业列入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名单,天津港保税区(空港、临港片区)列入国家绿色工业园区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2),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1.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街镇要继续高度重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国家级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加大支持力度,宣传推广先进做法、成效及经验,引领本区域工业绿色发展。
2.列入名单的单位应于每年4月底前通过公开渠道展示宣传绿色制造先进技术和典型做法,鼓励按年度发布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报告。推荐列入名单的单位在“滨海新区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微信公众号(扫码关注,二维码附后)中展示绿色制造先进技术和典型做法,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拟发布的文字材料发送区工信局邮箱(bhxqjnyfgs@163.com)。
二、继续强化监督管理
1. 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街镇要指导督促国家级绿色工厂企业于2021年1月15日前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上对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并于今后每年1月15日前对上一年度、7月15日前对半年度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更新),展示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2.我局将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要求持续加强绿色制造名单的管理,适时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进行复核,完善动态管理机制。
附件:1.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2. 滨海新区第五批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
3.“滨海新区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微信公众号名片
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9日
(联系人: 张靳;联系电话: 022-66707663)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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