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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1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23 19:45      来源: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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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开发区、各街镇工业节能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区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系统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天津市2021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加快推进绿色制造,持续提高工业能效和资源利用水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我区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目标

    2021年,加强节能高效工业企业示范引领,培育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推动节能诊断成果运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工业领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构建现代绿色制造体系

    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以及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为重点,组织申报国家、天津市绿色工厂;围绕国家绿色设计产品标准,引导企业采取自我声明或自愿认证的方式,积极申报国家绿色设计产品;以汽车、电器电子、机械等行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开展评价,力争再创一批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构建各数据支撑、网络共享、智能协作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回收处理和再利用全过程,提升供应链协同水平;围绕生态环境影响大、产品涉及面广的轻工、建材、电器电子、汽车等行业,申请国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二)实施绿色改造项目 

    组织做好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2020年项目考核和2021年绿色制造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全流程协调服务,着力推动落地见效,示范引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市局要求分批次组织市级绿色工厂动态复核,促进提升绿色工厂绿色低碳发展能力。鼓励绿色制造单位发布绿色发展报告,分享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履行绿色发展社会责任。

    (三)强化工业节能

    加强对滨海新区“节能之星”企业监管,组织对2017-2018年度获评企业复评,保持获评企业先进性,持续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加强示范引领,组织申报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和“能效之星”产品、“能效领跑者”示范;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工业节能诊断公益服务,扩大诊断成果运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加快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实施一批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项目。

    (四)加强工业节水

    推动落实 《京津冀工业节水行动计划》,围绕企业需求,精准开展政策宣贯、水效对标、培训交流等活动,加快国家鼓励的先进工业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促进工业节水水平提升。围绕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会同有关部门征集一批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名录,积极储备培育一批国家“水效领跑者”企业示范企业。

    (五)推行工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 

    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促进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开展新《固废法》的宣传和指导,加快工业企业采用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进钢渣、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进一步促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组织企业申报工信部有关行业规范条件,对纳入公告的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再生资源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成立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环保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沟通联络、定期调度、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协调推动任务落实。认真落实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控制,在技术成熟的重点行业,大力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产业规范条件,组织申报符合工信部《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名单,力争推动一批企业入选国家示范。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煤炭消费监测。

    (七)广泛开展宣传

    多角度宣传工业绿色发展。结合企业调研,有针对性的对工业企业宣传节能、清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重点领域,结合绿色制造、能效领跑等政策宣贯,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和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特此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3日

    (联系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法规室 张靳;电话:022-6670766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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