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天津大港新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电力行政执法检查情况(20220914) |
检查事项 | 对天津大港新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电力行政执法检查 |
文书文号 | 津滨工信检记〔2022〕2号 |
检查对象 | 天津大港新泉海水淡化有限公司 |
检查部门 | 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检查日期 | 2022年9月14日 |
检查内容 | (一)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检查。 (二)对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检查。 (三)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检查。 (四)对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检查。 (五)对盗窃电能的检查。 (六)对电力用户违法用电行为的检查。 |
检查结果 | 无违法情形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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