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工信发〔2023〕32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进负荷精细化管理 能力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1号)、《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发改运行规〔2023〕1261号)要求,深化开展电力负荷管理,保障民生和重点用电需求,服务电力安全保供,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应用智慧能源单元,实现负荷精细化管理能力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进负荷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统一服务,应用智慧能源单元等负荷管理装置,实现电力安全保供要求下的负荷精准控制和用户常态化、精细化的用能管理。2023年,实现分路监测能力提升,分路监测负荷不低于5%;2025年,实现全区负荷精细化管理能力提升,负荷控制能力不低于20%。
二、重点任务
(一)把握建设范围。10(6)千伏及以上非保障类高压电力用户全部纳入建设范围。新装用户应与受电工程同步安装智慧能源单元和分路监测设备,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存量用户分期分批安装智慧能源单元和分路监测设备,并接入负荷管理系统,原则上有序用电用户优先接入。
(二)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政府主导、电网组织、政企协同、用户实施”的原则,各街镇、开发区加强对电网企业与电力用户的指导和协调;电网企业出资开展负荷管理装置安装及运行维护,指导电力用户将负荷合理接入系统;电力用户负责进行负荷确认,配合分路监测设备、智慧能源单元等安装调试工作。
(三)推进工程实施。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加快推进现场勘查,共同制定负荷管理装置安装和控制回路分轮次接入方案,稳妥有序推动纳入负荷管理预案的企业应接尽接,通过试跳验证控制回路改造质量,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功能应用。进一步拓展智慧能源单元功能应用,实现企业生产负荷分路精准监测、非保安负荷分轮次调控和空调负荷柔性调节,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数据支撑和需求响应、安全用电等技术服务,实现企业能效提升和精细化用能管理。
(二)完善运行机制。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签订负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权益,提升专业人员工作技能,周期性开展巡视,保障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电力用户不得随意转移负荷或负荷管理装置,不得私自迁移、更改、破坏接线,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三)严格过程管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建设管控与协调督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应接尽接;电网企业定期将不配合接入的电力用户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于拒不配合的电力用户,将在启动负荷管理措施时优先安排执行。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2日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许虹晴,022-66707624;
滨海电力:张立玲,022-25207201)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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