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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滨海新区新型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1-08 16:36      来源: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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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滨海新区

    新型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街镇:

    为全面推动滨海新区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智改数转网联”新技改,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征集一批新型技术改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范围

    1.“点”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支持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加快应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哑”设备改造,部署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装备、智能物流装备、智能控制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推进制造单元、加工中心、产线等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探索柔性生产、共享制造、虚拟制造等新业态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制造新模式。支持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改造,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应用,建设绿色工厂。支持推动石化化工等原材料行业老旧装置综合技改,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提升行业数字化、绿色化和本质安全水平。

    2.“线”上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数字化改造项目。围绕产业链重点环节提质升级,重点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制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技术改造方案,联合10家以上配套企业同步实施技术改造。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绿色供应链,开放数字系统接口,引导供应链企业接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回收利用等环节实现企业间高效协同。

    3.“面”上产业集群、科技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改造项目。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内重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园区内其他企业“看样学样”实施技术改造。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企业须为制造业企业,所属行业大类应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汽车制造业(36),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须均在本区范围内,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产权明晰,守法经营,财务制度规范。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为在建或拟建项目,项目应在此次申报前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项目完成建设时间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

    3.申报项目建设地须在本区范围内,购置设备、软硬件工具的所有权属于申请企业,须由申请企业在项目建设地使用。申报项目中的设备、软硬件工具以先进生产设备为主,可包括必要的检测设备等。

    4.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具有较强提质增效作用,在智能化、数字化、高端化、绿色化、低碳化、增产扩能等方向取得较大提升。

    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附件1);

    2.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核准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4.项目已购置或计划购置的设备、软硬件工具等清单和发票明细(附件3、4。注:“线”上项目由联合体各单位分别出具清单及明细并盖章,例:11家单位组成联合体,需分别提供11份清单及11份明细,其他材料仅需牵头单位提供);

    5.项目已开工建设的证明资料,如设备购置合同、现场照片等;

    6.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下载本单位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查询本单位信用信息,并打印本单位“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

    8.申请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9.申请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如荣誉、资质证明等)。

    请项目承担单位(“线”上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准备以上材料,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左侧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申报材料中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全套申报材料提供电子文档(包括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以“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形式命名,将评审材料刻在一张光盘内,盘面标注单位。

    四、工作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街镇。

    2.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街镇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信息,对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初审,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意见、项目申报材料、项目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word版及pdf版)正式行文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适时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和现场核查,审查通过的项目拟通过滨海新区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资金)予以支持,或推荐通过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方式优先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滨海新区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申请书

    2.资金申请报告

    3.项目购置设备、软硬件工具等清单

    4.项目购置设备、软硬件工具等发票明细

    5.滨海新区新型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2024年11月1日

    (联系人:工业转型升级室 李金刚 联系方式:022-66707628

    工业转型升级室 王 勋 联系方式:022-6670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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