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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12-23 17:17      来源: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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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行政执法

    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1.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情况。电力与通信发展室目前是工信局电力行政执法的内设机构,全室共有3名电力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未出现新增及退出岗位执法人员。制定2024年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双随机电力行政执法计划,并按要求及时公示。

    2.行政执法案件情况。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检查安排开展6次电力行政执法检查,实现3名执法人员全面覆盖、12项可执法权现全面覆盖(对减少农业和农村用电指标的处罚当前已不适应)。目前正在开展新河转房区域相关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事项开展电力行政执法,目前已完成行政执法检查。总体看,2024年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全面完成,执法检查数量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加强培训学习,组织执法人员完成3、4、5月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执法人员专项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培训及干部学法用法专项学习。参加《民法典》和《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坚持执法的同时宣传电力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0余份。

    2.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和平台下达“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任务,对国网天津滨海公司、绿诚物业、大港石化、大沽化工、飞龙制管、泰达医院等6个单位开展12项权责清单电力执法检查,并予以公示,检查未发现违法问题。

    3.主要经验做法和创新情况。在加强电力行政执法的同时,积极通过行政手段辅助电力行政执法保护电力设施。一是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适应行政体制改革和新形势发展要求,调整成立“滨海新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工作实际调整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分管区领导为组长,各开发区、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各供电企业共44个单位为小组成员,建立任务下达机制、工作会议机制、监督执行机制、总结保障机制、联络员机制。会同区公安局、各供电企业建立电力设施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健全例会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联巡联控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普法宣传制度、调研培训制度,初步形成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体系。二是印发电力设施保护任务清单。印发电力设施保护任务清单,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风险治理,累计完成涉及11个街镇46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堆物风险点位开展风险隐患治理。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累计完成29项线下作业监管。

    三、存在主要问题

    执法力量不足。我区行政面积大,输配电线路体量大,且220千伏以上架空输电线路属于市电力公司管理,协调难度大,现有执法力量难以满足行政执法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我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电力行政执法,不断充实执法对象库,坚持业务知识更新培训,进一步熟悉掌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二是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要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实现执法水平普遍提升。

    三是持续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把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创新宣传方式,开展针对性强、内容接地气、形式灵活便捷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宣传电力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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