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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高压用户电力设备检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15 15:33      来源: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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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切实做好高压用户电力设备检验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等文件要求,更好地服务企业办电用电,规范我区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力用户开展电力施工及设备选型安装提升供用电运行可靠性,共同营造我区优良的供电用电环境,现对高压用户规范开展电力设备和电力施工检验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属地单位要积极履行属地职责

    各开发区有关部门、各街镇要充分履行属地职责,督促电力用户落实主体责任,入网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标准,避免新设备“带病入网”。

    二、高压电力用户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要委托有资质的电力设计、施工、试验单位按标准开展竣工前相关工作,采购符合安全、节能标准的电气设备。二是积极配合有关供电企业开展的检查、检验工作,对相关单位提出的问题要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三是在正常运行阶段,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进行设备运维和预防性试验,保障电力设备运行安全。(相关标准详见附件)

    三、供电企业要严格履行检验职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各供电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业务时限要求履行检验职责,及时、平等、公开、透明做好涉网设备和电力施工竣工检验,积极指导电力用户做好新设备入网各项工作。不得执行差异化检验标准,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提高接入门槛,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电力用户自由选择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电气设备的权利。

    附件:高压电力设备检验标准汇总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冯海江 022-63001539

     国网天津滨海公司联系人:刘 洵 022-2520763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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