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开发区、各街镇:
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提高大数据供给能力和发展水平,按照《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进行申报,此次申报材料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报送,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线上申报。请申报主体于2021年2月26日前登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
2.线下申报。请各经开区、街镇于2021年3月1日前将推荐函、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报至我局信息产业室。
3.有关情况说明。因市工信局此次限定新区推荐项目不超过6个,请各开发区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各街镇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我局择优遴选后,推荐上报至市工信局。
附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18日
(联系人:郑力魁 联系电话:66707637)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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