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国家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第三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 |
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各企业:
为做好我区推荐、复核工作,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国家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
请各开发区、街镇按照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企业(含央企,下同)、园区等进行申报,并严格把控推荐质量,推荐符合要求的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一)已获评市级绿色单位的申报
对已获评市级、尚未获评国家级的企业,遵循自愿申报原则,请各开发区、街镇组织相关企业更新使用最近三年有关数据、信息,修改完善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报告。
(二)未获评绿色工厂(园区)单位的申报
对尚未获评市级绿色工厂(园区)的单位,遵循自愿申报原则,请各开发区、街镇组织企业(园区)进行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申报企业(园区)审核,审核通过的,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示范,纳入2021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园区)备选名单。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开发区、街镇于2021年7月12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同时上传材料申报。
报送材料包含:各开发区、街镇推荐文件和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1份;企业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光盘2份。
二、第三批国家级绿色工厂复核
我区获评第三批国家级绿色工厂共3家企业,分别是施耐德梅兰日兰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丹盛包装有限公司。
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请经开区、保税区工业主管部门分别对以上3家企业开展现场复核,核查标准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有关要求,重点核查其在近3年的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是否存在注销、停业等情况,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III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
请将复核情况(含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名单、原因和相关佐证材料)随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各1份)一并报送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有关企业进行现场复核。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开发区、各街镇应对辖区已公告绿色制造单位加强监管,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单位及时沟通上报。
(二)各开发区、各街镇应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第三方评价机构加强监管。
(三)各开发区、各街镇要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荐工作,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鼓励绿色制造名单内单位定期向全社会发布绿色低碳发展报告,分享绿色理念、工作和成效,履行社会责任,接受公共监督。
附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6月8日
(联系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张靳,联系电话:66707663,地址: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5号楼5437室)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57
联系方式:022-66707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