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各开发区、各街镇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按照《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申报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拟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须先申报并经评价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有效期内的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须申报。
二、申报途径。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采取线上方式。企业须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1月7日。
四、工作要求。请各开发区、各街镇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理解政策,并做好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辖区企业申报积极性,我局将不定期向各主管部门反馈企业申报情况。
附件:1.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
(联系人:吴娴静;联系方式:66707657)
相关开发区咨询电话:
经开区企服局:宋秀平 25201663
保税区发改局:郑慈航 85288247
高新区经发局:张云姗 84806311
生态城科技局:张明亮 66328286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57
联系方式:022-66707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