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电力设施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2-10-28 17:27      来源: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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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开发区、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电力设施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津工信电力〔2022〕16号)精神和区领导批示要求,构建多部门联动工作制度,依法进一步强化我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优化电力设施运行环境,提升电力供应可靠性,我们制定了《天津市滨海新区电力设施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电力设施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区工业化信息化局    区公安局  

    国网天津滨海公司   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

    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8日

    (联系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冯海江 66707623)


    附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电力设施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电力设施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津工信电力〔2022〕16号)精神和区领导批示要求,构建多部门联动工作制度,依法进一步强化我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优化电力设施运行环境,提升电力供应可靠性,特建立天津市滨海新区电力设施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区电力设施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局,国网天津滨海公司、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区电力设施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是电力设施保护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指挥下开展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区电力设施保护联席会议牵头工作;区电力设施保护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由电力与通信发展室担任召集人,负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和活动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派2名相关的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参加会议活动。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及时受理、查处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负责建立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相关的投诉和举报,并及时作出处理。负责开展指导电力法规的普法宣传,组织开展相关电力执法工作的教育培训,依法开展行政执法,配合协调组织区级部门间的联合行政执法,指导各有关开发区开展电力行政执法,指导各开发区、街镇、有关单位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普法宣传教育。

    (二)区公安局负责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案件,与电网企业共同建立健全警企联合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机制。

    (三)国网天津滨海公司、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项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设立并维护电力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按照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电力设施进行造视、维护、检修,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

    三、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成员单位参加。会议集中传达上级要求、研究工作计划、部署重大任务、研判重大案件、研究重点事项、总结工作经验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二)情况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分别设置2名联络员,建立通讯录、微信群等联络渠道,开展的日常业务联络,及时通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要点计划、重点工作进度、案件处理结果、典型经验做法、应急突发事件等信息。

    (三)联巡联控制度。各成员单位在电力设施保护专项行动期间,要根据专项工作方案组成联合工作组,对重点特高压密集通道、电厂并网线、城市生命线等重要电力设施开展联合巡线保电行动,依法治理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电力隐患。国网天津滨海公司、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加强对电力设施的日常巡检,积极落实《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等相关规范,积极运用自动控制、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建立密集输电通道综合监测、预警和防控体系,提升电网运行可靠性。

    (四)联合执法制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局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探索联动执法工作模式,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全面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地方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依法打击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五)普法宣传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现场普法宣传活动。强化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精准普法,推动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工地、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加强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资源普及电力法律知识,提升普法的生动性和实效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调研培训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积极联合开展调查研究、业务培训、互学互鉴、经验总结等活动,加强日常工作交流互动,适时组织学习先进地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切实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联动,积极发挥本单位、本系统资源优势,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扛起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制度将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提升我区电力能源保障工作水平。

    (三)建立开发区、街镇电力设施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各开发区电力主管部门、各街镇负责牵头联系属地公安部门、本区域电网服务部门及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建立本区域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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