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落实《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要求 确保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二级项目质量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4-09-18 18:00      来源: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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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落实《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要求 确保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

    转型试点二级项目质量的通知

    各开发区、各街镇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服务商,各相关单位: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以下简称《评测指标(2024年版)》,见附件)的通知,要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等级水平,需按照《评测指标(2024年版)》进行现场评定。为落实新版要求,确保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二级项目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版文件学习,掌握评测要求

    《评测指标(2024年版)》与《评测指标(2022年版)》相比,更具有科学性、适用性和操作性,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转型指引。按照“数字化基础、管理和成效评分及数字化经营应用”的分级判定思路,对数字化基础、管理和成效三个维度分15个采集项进行评分;对数字化经营部分采用应用场景来判断等级,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生产执行数字化、供应链数字化、智能管理决策数字化等指标形成了16个应用场景,为中小企业在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管理多环节开展数字化转型提供了路径参考。参与数字化转型二级项目试点企业须满足数字化基础、管理及成效评测得分≥40分,同时不少于6个数字化经营二级应用场景(其中不少于3个约束性场景)。

    二、完善项目内容,确保标准落实

    请各开发区、街镇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做好《评测指标(2024年版)》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试点企业参加新版标准培训会,扩大新版标准知晓度。综合管理服务商牵头组织开展面向各开发区街镇、主承包服务商、数字化服务商、试点企业的新标准培训工作,提高对新版标准统一性和规范性认识。各主承包服务商、数字化服务商要严格对标新版指标,开展数字化转型二级项目的水平自测和实施服务工作。要切实帮助试点企业对标新标准,对原有项目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完善,除做好评分指标自测外,每个项目实施内容要明确增加“3(约束性场景)+3(指导性场景)”个数字化经营应用场景,保证项目完成后可达到数字化二级水平。

    三、强化底线思维,保障项目质量

    对标《评测指标(2024年版)》,各主承包服务商、数字化服务商要会同试点企业优化建设方案,保障项目按进度、按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再次强调,各服务商和试点企业要确保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方案的真实性,杜绝虚假申报、过度包装等,若存在骗取财政资金行为,将予严肃处理。

    附件: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

    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赵堃  022-66707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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