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2024年重要电力用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
津滨工信函[2024]8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2024年重要电力用户
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街镇电力主管部门,各供电企业:
为深入落实《天津市重要用户供用电管理办法》(津政协[2007]44号)、市工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重要电力用户申报认定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依据国家有关标准, 将重要电力用户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四个等级,涵盖煤矿及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子及特种制造业、军工等工业类用户,党政司法机关、国防、国际组织、各类应急指挥中心、新闻媒体、通信、金融及数据中心、公用事业、交通运输、医疗运输及人口密集场所等领域的用户。重要电力用户认定标准按照《GB/T 29328-2018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执行。
二、认定程序
(一)自认定及申报。电力用户需认真阅读并对照《申请重要电力用户告知书》内容(附件1),确认是否满足重要电力用户认定的所有技术规范等要求。若满足要求且有意愿申报的电力用户向供电企业(包括滨海新区行政辖域内市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泰达电力有限公司、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下同)提交重要等级申报材料及《重要电力用户申报表》(附件2),其中申报材料应注明停电后果、负荷类型、保安负荷容量及清单、自认定重要性等级,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若不满足要求但有意愿申报的电力用户需自行出资按照相应技术规范整改后再提交重要等级申报材料及申报表。
(二)受理及审核。供电企业进行受理、核实及初步认定后,填写企业内部重要电力用户等级认定表《重要电力用户审核表》(附件3)并存档备案,于9月底前将汇总后的《重要电力用户初步审核名单表》(附件4)报送属地开发区、街镇电力管理部门,由属地开发区、街镇电力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底前将《重要电力用户初步审核名单表》(附件4)报送区工信局,区工信局审核确定后形成全区拟申请确定重要电力用户名单。供电企业基于认定的重要性等级制定电力用户供电方案,并提供供电服务。
(三)备案及印发。每年11月底前,区工信局将全区拟申请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及相关认定文件提交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由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报送市工信局进行备案。待市工信局将认定后的全市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印发后,由区工信局将我区的重要电力用户名单予以印发。
(四)等级变更。电力用户重要等级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以上程序重新进行认定并填写《重要电力用户等级变更审批表》(附件5),由供电企业定期更新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并向属地开发区、街镇电力管理部门及区工信局备案。电力用户未如实、未及时申报或未按照等级分类中相应重要等级执行的,由此引发的供用电安全问题由电力用户负责。
(五)申报退出。重要电力用户性质发生变化且不满足重要电力用户标准时,电力用户应主动向供电企业申报退出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并填写《重要电力用户退出申请表》(附件6),由供电企业定期更新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并向属地开发区、街镇电力管理部门及区工信局备案。
三、职责分工
(一)区工信局统筹负责重要电力用户申报认定工作,指导供电企业做好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及管理工作,督促重要电力用户落实主体责任。
(二)各开发区、各街镇电力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重要电力用户初步审核工作,协助区工信局指导供电企业做好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及管理工作,督促辖区内重要电力用户落实主体责任。
(三)供电企业指导电力用户申报重要电力用户,负责拟定电力用户重要性等级,审核等级变更、退出重要电力用户,按有关规定做好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开展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工作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共分四个阶段:
(一) 部署宣传阶段:4月底前
召开重要电力用户申报认定工作部署会,部署重要电力用户申报认定工作,开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及重要电力用户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宣传。
(二)梳理电力用户阶段:6月底前
各开发区、各街镇会同各供电企业对所服务的电力用户梳理备选重要电力用户名单,严格按照重要电力用户认定标准开展电力用户认定工作。
(三)电力用户申报阶段:8月底前
相关电力用户应在严格满足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标准情况下开展重要电力用户申报工作,填报《重要电力用户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到所属供电企业。
(四)审核报送阶段:10月底前
各供电企业对申报的电力用户进行受理和核实,并于9月底前将《重要电力用户初步审核名单表》(附件4)报送至属地开发区、街镇电力管理部门,由属地开发区、街镇电力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核,于10月底前将《重要电力用户初步审核名单表》(附件4)报送至区工信局,11月底前区工信局将审核后拟申请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及相关认定文件提交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由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报送市工信局。
(五)印发名单阶段。待市工信局将认定后的全市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印发后,由区工信局将我区的重要电力用户名单予以印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加强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对提高电力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开发区、街镇电力主管部门及各供电企业要高度重视审核认定及管理工作,明确具体部门、具体人员负责审核认定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重要电力用户申报认定工作。
(二)强化过程管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重要电力用户申报认定工作,明确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等方面职责,建立起分工明确、职责明晰的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机制,督促重要电力用户落实主体责任,消除供用电安全隐患,开展重要电力用户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开发区、各街镇、各供电企业会同重要电力用户密切配合,加强工作联动,构建重要电力用户申报认定及管理长效机制。供电企业要加强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服务,做好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支持。
附件:1.告知书
2.重要用户申报表
3.重要用户等级认定表
4.重要用户初步审核名单表
5.重要用户等级变更审批表
6.重要用户退出申请表
7.重要电力用户申报认定流程图
8.重要电力用户等级变更及退出流程图
2024年3月13日
(联系人:冯海江 徐晖;022-66707623 022-66707624;传真:022-66707626)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57
联系方式:022-66707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