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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 推动滨海新区“盐光互补”百万千瓦级基地建设
发布日期: 2022-02-23 08:43      来源: 滨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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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 战旗 报道

    《规划》明确十项重点任务

    1.海陆并举推进风电开发;

    2.集散并重加快光伏发电开发;

    3.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

    4.科学有序开发地热能;

    5.提高外调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

    6.增强电网接纳可再生能源的能力;

    7.促进可再生能源多方式灵活消纳;

    8.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机制;

    9.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优化升级;

    10.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式。

    《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日前出台。《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投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超过80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达到30%左右,力争开发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2%左右;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折合标煤超过1000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超过11%,力争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

    打造滨海“盐光互补”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加快本地可再生能源开发,打造滨海“盐光互补”、宁河“风光互补”等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积极争取外部绿电,增强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推动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逐步形成风、光、水、地热、生物质等多元互补,源、网、荷、储平衡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格局。

    海陆并举推进风电开发。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促进风能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带动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

    集散并重加快光伏发电开发。充分挖掘屋顶资源潜力,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统筹土地资源利用、电网消纳和生态保护,大力推进集中式光伏发电。

    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思路,积极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有序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支持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生物液体燃料等多种形式利用。统筹垃圾焚烧发电布局,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先进污染处理技术应用和推广,不断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

    科学有序开发地热能。加大地热能开发利用研究,鼓励整装勘查水热型地热资源。鼓励水热型地热能梯级利用,以供热为主,提高地热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浅层地热场地勘查工作,推动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及关键技术研究。鼓励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写字楼等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满足自身供热、制冷和热水需求。

    提高外调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加快推动“外电入津”,扩大区域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规模。推进新建天津北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及天津南扩建工程加快实施,构建天津市“三通道两落点”特高压受电格局,拓宽新能源电力供给范围。

    增强电网接纳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加快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电网规划、建设和改造,逐步完善主网架结构,推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

    促进可再生能源多方式灵活消纳。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拓宽可再生能源消纳途径,基本实现零弃风、弃光。

    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机制。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快完善交易规则,破除市场壁垒,形成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充分反映可再生能源环境价值、与传统电源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

    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优化升级。加大可再生能源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和示范应用,推动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打造可再生能源产业聚集区,不断壮大产业集群。

    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综合能源系统,加快可再生能源和常规能源智能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可再生能源区域微网建设,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高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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