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 今年9月1日起施行 |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有害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证各项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办法》包括总则、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五章共计二十九条内容,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无〔2024〕95号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青海、宁夏无线电管理机构,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现将《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5月20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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