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7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公示 |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7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日期为2026年1月21日至2月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提出异议,并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bhgxjjnyfgs@tj.gov.cn。
附表: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
2026年1月21日
(联系人:吕杨,联系电话:022-63001581)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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